中国广告协会推动服务数字时代健康广告的规制与发展

原创150****18802024-02-20 13:56

  1月25日,中国广告协会“数字背景下健康行业广告规制与发展”座谈会在杭州桐庐召开。来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业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相关企业的代表和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是中国广告协会组织开展的“数字背景下的健康行业广告规制与发展”课题研究的第四次座谈会议。与会代表回顾了前三次会议取得的成果,并再次聚焦于课题,继续深入探讨在数字化背景下如何更加有效规制健康行业广告,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课题组负责人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教授介绍了课题研究的背景意义、法规范制度、典型违规案例和各地典型监管方式,重点讲解了数字健康背景下广告监管的难题与对策建议,提出要以分级分类思路推进精细化规制,呼吁以行业自治为切口推进广告监管共治。

  浙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分局副局长毛觉提出,健康类广告监管制度的核心是事前审批,但事前审批并不完全能有效解决防止错用和滥用药物等健康产品,可能不利于健康信息传播和优化营商环境,希望本次课题能在如何优化健康行业的广告规制,助推健康行业在数字时代有序发展作出有益探索。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广告处副处长刘朝军介绍了江苏省“三品一械”广告的审查情况,表示后续江苏省广告监管部门将重点加强合规指导服务、建立广告案件抽查制度并定期编发广告优秀案例,同时提出广告监管的目的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议从“实质危害性”的角度来判断是否进行处罚。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管处处长毛洪提出,数字经济背景下,广告发布的主体、发布渠道、形态不断发展,给监管执法带来了挑战,建议课题对数字广告背景下的各类广告形态、主体责任方面有更深入的细化研究。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王伟栋提出,健康行业中处方药广告规制原则是将健康权置于首要位置,在此原则下,将选择权赋予医生而将消费者的知情权靠后考虑。建议“三品一械”广告中部分项目的前置审批可以逐步放松至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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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管处处长汤凌毅认为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各种形态和场景下广告违法性的认定仍有一定主观性,2024年温州将推动建立数字广告研究院,希望为广告的合规健康发展作出引导,同时建议广告规制在借鉴域外经验时要注重文化差异。

  浙江省广告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拥军建议要重视报告的成果运用,建议协会通过制定自律标准、自律指引等方式推动相关要求的落地实施,让课题研究真正发挥实效。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宋亚辉提出,中国法律制度注重民生价值,与人民健康与生命相关的健康领域是监管的重中之重,其中医药产品及服务的消费者是患者而非健康群体,很难保证在决策中完全理性,因此提供给患者的医药产品及服务信息要慎之又慎,建议健康领域企业严格做好合规工作。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胡敏洁建议,对于广告相关法律中较为模糊的内容可以通过案例分析、设立目录清单制度、解释说明等方式作具体化阐释,同时建议课题加入对平台责任、隐私权、数据安全等方面内容的研究。

  中国广告协会副秘书长赵践在总结中指出,广告在传递商业信息的同时,也具有传播健康信息的积极作用。这不仅有助于降低社会追求健康的成本,还能潜移默化地塑造公民的健康意识,影响社会价值观,体现了广告的行业价值和社会价值。基于国家对全民健康的重视,中国广告协会开展了“数字背景下健康行业广告规制与发展”研究课题,作为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的具体行动,受到了行业和社会的关注,体现了行业组织的社会责任和担当。

  本次座谈会由中国广告协会法律与道德工作委员会、中国广告协会健康传播工作委员会承办,由中国广告协会法律与道德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仇小莲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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